2024年,云南省使用彩票公益金73,328.08万元支持民政等公益事业发展,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8,585.0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6,280.00万元、省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48,463.08万元。云南省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一个盘子总体平衡”的基本思路,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重点支持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资金安排适度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中央补助彩票公益金24,865.00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18,585.00万元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18,585.00万元,其中,用于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设施设备配置200.00万元,其余全部分解下达至州(市)和县(市、区)。
2.支持方向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0,384.00万元:一是安排5,084.00万元,用于3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1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安排4,400.00万元,用于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23个,新增护理型床位340张。三是安排900.00万元,用于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红河州弥勒市、丽江市古城区)。
②残疾人福利类项目2,800.00万元:一是安排695.00万元用于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具机构维修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其中,大理州民政精神卫生福利院400.00万元、昆明市精神病院95.00万元、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200.00万元。二是安排1,005.00万元用于各州(市)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其中,昆明市111.00万元、昭通市87.00万元、曲靖市71.00万元、玉溪市51.00万元、保山市40.00万元、红河州103.00万元、大理州95.00万元、楚雄州79.00万元、文山州76.00万元、西双版纳州47.00万元、普洱市53.00万元、德宏州30.00万元、丽江市43.00万元、临沧市63.00万元、怒江州32.00万元、迪庆州24.00万元。三是安排800万元支持云南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联合体区域中心发展枢纽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和开展区域内直接服务人员能力培训,其中昆明市210.00万元、红河州255.00万元、腾冲市128.00万元、大理州207.00万元。四是安排300.00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红河州建水县)。
③儿童福利类项目3,101.00万元:一是安排867.00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发放2024年孤儿助学资金。二是安排50.00万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三是安排576.00万元支持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项目,其中,昆明市30.00万元、昭通市30.00万元、红河州76.00万元、文山州250.00万元、德宏州40.00万元、丽江市80.00万元、怒江州30.00万元、迪庆州40.00万元。四是安排1,408.00万元支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项目,用于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含镇雄县)、文山州、普洱市、大理州、德宏州、丽江市、迪庆州、临沧市等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五是安排200万元用于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昆明市官渡区)。
④社会公益类项目2,300.00万元:一是安排1,300.00万元支持红河州蒙自市殡仪馆搬迁重建,8台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更新改造,和11个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设施)建设。二是安排1,000.00万元支持殡仪馆升级改造,包括维修改造4个殡仪馆(红河州开远市、个旧市、石屏县,大理州永平县),更新改造5个火化设备。
3.执行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3〕258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云财社〔2024〕106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社〔2024〕176号),将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分解下达至各州(市)和县(市、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支付4,781.8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5.73%。其中:老年人福利类实现支出1,869.2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8.00%;残疾人福利类实现支出954.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4.09%;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1,278.0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1.21%;社会公益类实现支出68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9.57%。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维修改造养老服务机构23个,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新增340张,机构提供集中养老服务时长达500/人/月,居家养老和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有效提高,乡镇层面养老服务覆盖率达75%,养老服务群众满意度≥90%,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或家庭成员)满意度91%,均已完成绩效指标。未完成的绩效指标中:一是1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3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正在建设中,实际完成值为0个,未完成绩效指标,原因是参照发展改革部门基础建设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的标准要求,这两类项目为基础建设类项目,项目补助资金于2024年下达各地,计划于2026年前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相关指标未完成,原因是民政部于2024年12月通过试点方案,2025年1月云南省开始逐步推进试点工作。
②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开展精康服务的县(市、区)占县区总数比例达90%,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维修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数2个,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配置设施设备数量23套,帮助精神障碍患者恢复健康,促进社会和谐100%,均已完成绩效指标。未完成绩效指标中,一是建成具备评估转介、培训督导、服务示范等综合功能的精康服务机构数量8个,未完成绩效指标。二是完成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340人次,未完成绩效指标。三是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相关指标未完成,原因是该项目于2024年11月28日下达红河州建水县,红河州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红河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协作机制的通知》(红政办函〔2025〕7号),成立以分管副州长为召集人的红河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协作机制,目前项目完成前期筹备工作,2025年内开展。
③儿童福利类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24年1-8月全省资助孤儿1266名,9-12月资助孤儿1244名,孤儿入学率(不因经济困难上不起学)达100%,“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救治率>90%,孤儿补助情况满意度达99.2%,均已完成绩效指标。未完成绩效指标中:一是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配置完成1个(丽江市)、儿童福利机构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完成6个(曲靖市、昭通市、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迪庆州),未完成绩效指标。二是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相关指标未完成,原因是民政部于2025年2月7日通知项目可正式实施,云南省于2025年内按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④社会公益类项目。更新改造火化设备数量5个,规范丧葬行为,解决散埋乱葬等问题效果显著,对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的满意度90%,均已完成绩效指标。其余绩效目标未完成,主要是:红河州蒙自市殡仪馆搬迁重建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0日完成火化间、大悼念厅、中悼念厅的装修以及部分设备安装,正在推进二期工程建筑施工,预计2025年底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红河州开远市、个旧市、石屏县殡仪馆维修改造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大理州永平县殡仪馆维修改造项目正在建设中;8台尾气处理设备已购置,其中2台已投入使用,其余6台在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待场地修建完成后,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建设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数量9个,其余大理州弥渡县2个生态安葬设施正在建设中。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资金6,280.00万元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资金为6,280.00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州(市)和县(市、区),省本级无留用。
2.支持方向
一是下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经费5,076.00万元,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其中:分别下达保山市1,375.00万元和昭通市3,701.00万元,建设5325张家庭养老床位,开展8460人次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二是下达老年助餐经费1,204.00万元,支持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其中:昆明市391.00万元、昭通市49.00万元、镇雄县11.00万元、曲靖市166.00万元、宣威市13.00万元、玉溪市94.00万元、红河州67.00万元、文山州43.00万元、普洱市43.00万元、西双版纳州20.00万元、楚雄州66.00万元、大理州69.00万元、保山市32.00万元、腾冲市17.00万元、德宏州22.00万元、丽江市28.00万元、怒江州16.00万元、迪庆州15.00万元、临沧市42.00万元,全省共803个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
3.执行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107号),将资金全部下达至各州(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支付1,66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6.43%,后续资金支付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张数≥5325张,当年实际完成165张;上门服务数量(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846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80463人次;添置更新设施设备的乡镇(街道)层面老年助餐点数量≥803个,当年实际完成760个。
质量指标:通过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或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满足居家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通过支持乡镇(街道)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提高助餐覆盖面及老年人助餐便利度。
时效指标:市级财政在收到资金下发试点地区时间为收到补助资金后30日内,实际完成情况,省、州(市)两级均在收到补助资金后30日内下达项目地区试点资金,符合中央下达资金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明显提高,保山市、昭通市2个市以项目实施为抓手,通过重点摸排、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等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和经济状况评级,按照不同类型居家老年人的具体需求,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方案,做到“一户一案”,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元化、精准化服务。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各县(市、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家庭和老年人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符合中央下达绩效指标值。
二、民政厅分配省级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48,463.08万元
(一)总体情况。2024年,省民政厅分配管理省本级留存福利彩票资金总额为48,463.08万元,其中,省本级安排使用3,849.13万元,分解下达至州(市)和县(市、区)44,613.95万元。
(二)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8,582.78万元:安排省本级1,056.83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和云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助经费2个项目。安排省对下补助资金27,525.95万元用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提质改造、认知障碍(失能)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项目和基层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补助。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4,400.00万元:安排省本级2,400.00万元,用于实施省民政厅政府购买义肢助残服务项目和青少年足脊残疾预防与矫治项目,为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经县区级民政局审核认定的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免费配置假肢、矫形器、助听器、轮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等康复辅具器具,为云南省18周岁以下患有脊柱侧弯畸形、足部异常畸形的困难学生、儿童福利院服务对象免费适配脊柱侧弯矫形器和矫形鞋垫;安排省对下补助资金2,000.00万元,用于支持普洱市、曲靖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以及昆明市、大理州、红河州、腾冲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和维修改造。
3.儿童福利类项目2,820.00万元:省本级无留用,全部下达至州(市)、县(区),其中,55.00万元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1,098.00万元补助各地未保机构设施设备配置,1,667.00万元用于补助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项目。
4.社会公益类项目12,660.30万元:一是安排省本级资金392.30万元,其中,167.60万元用于实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40.00万元用于实施2023年度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审计及绩效评价项目,46.60万元用于实施儿童福利保障和权益保护培训项目,138.10万元用于开展慈善事业发展业务培训及社工志愿服务项目评估服务。二是安排省对下补助资金12,268.00万元,其中,1,750.00万元用于实施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项目,3,200.00万元用于7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项目,800.00万元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1,800.00万元用于生态葬式葬法试点,300.00万元用于补助5个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提升建设,1,100.00万元用于补助50个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建设,240.00万元用于实施“牵手计划”、省级“五社联动”服务试点项目及校园社工站建设,900.00万元用于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1,618.00万元用于婚姻规范化试点补助,222.00万元用于殡葬安葬放设施建设项目,180.00万元用于“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项目,158.00万元用于临沧市沧源县乡(镇)级村级民政服务设施设备购置及“一老一小”社会保障服务项目和西双版纳州福利院挡土墙修缮项目。
(三)执行情况。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65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92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192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242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六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253号)将资金分解下达至州(市)和县(市、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省共支出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9,095.53万元,支出率18.7%。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367.77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2,658.11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388.07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2,681.5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39,367.55万元,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四)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2024年,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将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年度绩效目标分解下达为老年人福利事业、儿童福利事业、残疾人福利事业、社会公益事业四大类项目,每个项目按具体支持方向和目标任务分设年度目标,细化设置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72个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一是老年人福利方面。已组织完成500名老年人评估师培训;已组织完成200名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全省养老机构投保数达813家以上,实际投保840家;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超过405人,实际培训410人;对2023年各州(市)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考评激励地区数2个,实际完成0个,原因是根据《云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不再对州(市)进行资金奖励;已下达全省各州(市)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5000万元;建设省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家庭养老床位超过300张,暂未完成;完成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超过120个,实际完成164个;新建改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8个,实际完成值4个,原因是参照发展改革委基础建设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的标准要求,此项目为基础建设类项目,项目资金于2024年7月下达各地,计划于2026年7月前完成项目建设;支持10个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暂未完成。二是残疾人福利方面,青少年足脊残疾预防与矫治人数超过2480人次,实际完成2489人次;“义肢助残”辅助器具配置人次超过3350人次,实际完成3636人次;补助曲靖市、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2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进行设施设备配置或维修改造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数量达到2个及以上,实际完成2个。三是儿童福利方面,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助学人次超过275人,实际完成397人;支持5个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项目,实际完成4个;支持31个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完成设施设备配置,实际完成14个;支持1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置设施设备,实际完成1个;支持补助3个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实际完成1个;支持13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置设施设备,实际完成9个。四是社会公益方面,省本级项目中,因机构改革划转,城乡社区现代化治理试点项目已不属于民政职能职责范围,项目划转至省委社会工作部实施,相关绩效指标已删除。其他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为:社会组织开展培训人数200人,实际培训200人;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审计覆盖率达100%;《云南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已制定完成,提交至省司法厅审核。省对下项目中,因机构改革划转,城乡社区设施建设、“牵手计划”项目不再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绩效指标已删除。其他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为:补助支持10个地区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实际完成10个;建设校园社工站1个,实际完成1个;补助5个及以上救助管理机构提质改造,实际完成9个;补助15个殡仪馆完成新建、设备购置和维修改造,实际完成9个;补助40个及以上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新建和改造,实际完成79个;支持50个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建设,实际完成50个;支持5个省级“五社联动”试点建设,实际完成5个;培育、扶持、孵化16个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正在实施中;设置超过16个婚俗改革宣传长廊(展室),实际完成170个;开展集体婚礼(颁证)服务超过129次,实际完成13708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县级婚姻登记机关数量超过100个,实际完成129个;创设超过99个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实际完成118个;在50个县区购买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实际完成29个。
2.质量指标:一是老年人福利方面。老年人评估师培训、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和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等培训对象合格率达95%。二是残疾人福利方面。“义肢助残”配置康复辅具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三是儿童福利方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受助对象认定准确率达95%以上,受助对象资助标准达2000元/人。四是社会公益方面。社会组织培训合格率达100%,2023年社工志愿服务项目评估达标率达100%。
3.时效指标:一是老年人福利方面,州市财政在收到养老服务体系资金30日内分解下达至项目县级财政部门;新建改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完成率达90%,实际完成8.3%。二是残疾人福利方面,新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工程进度超过30%;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或维修改造项目工程进度达80%,实际完成50%。三是儿童福利方面,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下达及时率为100%。四是社会公益方面,2023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审计报告在2024年10月31日前出具,实际完成时间为11月19日。
4.社会效益指标:一是老年人福利方面。老年人能力评估准确率达90%;省内养老机构投保率达95%以上,实际完成98%;养老服务机构消防改造提升达标率达95%;建立1个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政策;新建改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受益人数达50000人。二是残疾人福利方面。“义肢助残”和青少年足脊残疾预防矫治受助对象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受助对象生活自理率达60%以上;新建曲靖市和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受益人数达1000人以上,受益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因2个项目尚未建成,暂未完成指标;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和维修改造受益人数达1000人以上,实际达到3000人。三是儿童福利方面。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运行稳定性达100%;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心就学意愿明显提升。四是社会公益方面。慈善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班和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研修班完成率达100%;社会组织组织2次公益活动;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覆盖率达100%;婚俗改革社会知晓率达80%;接受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人数占婚姻登记总数的比例达10%以上,实际完成39.69%;节地生态安葬率达20%以上,实际完成57.49%;节地生态安葬奖补人数比例达100%;生态安葬设施建设覆盖率达85%;遗体火化率达55.5%;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老年人群满意度达到85%以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0%以上,“义肢助残”和青少年足脊矫正受助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婚俗改革受益群众和丧属满意度达到90%以上,以上满意度指标均完成。
三、监督管理情况
(一)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以规范管理为目标,强化制度约束,及时修订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各地民政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做到福彩公益金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严谨规范的管理闭环。
(二)强化预算管理。按规定将省级福彩公益金纳入预算管理,紧扣中央、省委、省政府各类基本民生保障政策规定,认真测算资金需求,谋划、储备、申报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明确项目实施内容,科学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完整编报项目库,努力编细编实福彩公益金预算。
(三)规范分配和执行管理。在省级福彩公益金分配环节,坚持提前谋划、严格审核、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规范下达的原则,按照项目筛查、实地审核、集体研究决策的流程按时按要求分配下达资金。采取工作提醒、定期通报、点对点上门督促指导等方式,紧盯项目实施,加快福彩公益金预算执行,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跟踪问效。严格福彩公益金的日常监督管理,采取内部和外部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管理情况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等方式,全面落实“本级全审,下级抽审,层层督查,全面覆盖”的要求,着眼绩效目标管理,采取实地核查、纵横向比较、社会调查、专家评审等方式,组织福彩公益金审计和绩效评价,从严从实加强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
(五)做好福彩公益金宣传。云南省把福彩公益金宣传作为福彩公益金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宣传力度,向社会宣传福彩的公益理念以及“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属性。通过中国福彩网、中国社会报、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了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取得的成效。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民政官方网站、人民政府网站、地方日报、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线下活动对福彩公益金助力老年人福利、绿色殡葬、儿童关爱等项目情况开展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群众认可度、支持度不断提高。
附件1:云南省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2:云南省2024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表.xlsx
2025年6月27日